
杭州站

关于房产税监管曾经这样表态 支持各地区探索创新
2003年,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出台房产税。
2013年11月15日,提出“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”。
2016年3月11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,房地产税法已列为第一类立法项目。
2016年12月,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,要坚持“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”的定位。
2017年1月,《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》提到,支持各地区在金融机构、房地产税、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。
[声明]:文章仅供学习交流,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【纠错】,感谢所有提供文章的媒体和作者。
【现在已有0位网友对本文发表评论,点击查看所有评论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