楼市长效机制的眉目渐渐清晰,即壮大租赁,构建“租售并举”、“先租后买”、“先买房后改善”的住房供应新体系。
之所以说这就是楼市的长效机制,就在于在这样的住房供求模式下,2.45亿外来人群、2000万租房大学毕业生、1.5亿留守人群(留守儿童、妇女和老人)才能“扎根”城市;广大年轻人群才愿意在较长时期内选择租房。由此,高负债购房需求会减少,狂热的需求、预期和杠杆推动高房价和资产泡沫的逻辑才会消除。
另一方面,目前各种“漂”的人群有4亿左右,与现有城市常住人口体量差不多,这是楼市最有效的需求。他们如果能通过体面的、成本相对低的租赁“扎根”城市,并依靠不断积蓄,或共有产权、“先买房后改善”、“先小后大”等理性购房模式,拥有产权住房并成为“有产者”,投资需求积累的泡沫就会“软着陆”。同时,调控高压叠加“租售并举”,房价趋于平稳,生活成本下降,老百姓安心租房,被高成本购房和生活压抑的消费将释放,构建内需社会自然水到渠成。当然,这样理想的长效机制构建路径,仰仗于4亿左右“漂”的人群“扎根”城市。“扎根”的意思就是,他们认为自己属于这个城市,与其他城市居民在身份上、基本公共服务待遇上差别并不大。但目前看,他们仍处在“漂”的状态,而非“扎根”。首先,衣食住行等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方面,衣食行的差别不大,主要是住的差别。一直以来,租赁市场在野蛮生长,随意涨租、被逼搬家、“黑房东”、“黑二房东”、不退押金等乱象常态化,与买房居住相比,租房不“体面”。
目前,租房还无法像买房一样可以享受公办教育。如果下一代无法接受公办教育,更谈不上“扎根”城市。“有恒产者有恒心”,外来打工者不放弃宅地和农耕地,新市民背负沉重债务也要买房,就是希望能成为“有产者”。如果要让4亿左右“漂”的人群“扎根”城市,就要尊重并渐进实现其“有产者”的诉求。
从近期中央及地方各项租赁新政来看,改革或政策的着力点就在于让租房人群渐进“扎根”城市。政府管理重心开始从新房转向存量房,比如搭建政府租赁服务平台,以后租赁合同打印、租赁行为备案、租赁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备案及信用管理、租赁信息及市场监测等,全部要纳入政府搭建的这个平台。而且,在提供低成本、规模化、秩序稳定的租赁住房上,国家政策已明确,国企必须要发挥引领和带头作用。近期,成都提出建设4-5家国企租赁平台;深圳棚改成为未来新增租赁住房的主体,且完全由国企来承担;上海人才租赁住房建设,也基本由国企来承担。
租赁同享教育等公共服务将是大趋势。近期,住建部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态,将通过立法,逐步使租房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享有同等待遇,这是继广州提出“租购同权”后,主管部门的明确表态。随后,郑州、无锡、济南、陕西、山东等地纷纷明确“租房可落户”或购租同享公共服务。未来,打破户籍与非户籍、买房与租房限制,所有人一起积分,按分数高低配置公共服务是大趋势。尽管买房或积累更多积分,但积分制给租房者以平等竞争的机会。未来,增加公办教育投入是头等大事,深圳、杭州等已实现积分入学,购租共享服务的时代来临。
北京在发力租赁建设(未来5年租赁住房将占新增供应的1/3)的同时,推出共有产权住房“2.0版本”。变比之前的“1.0版本”即自住房,最大的变化就是灵活的产权份额选择、出租或出售产权无限制,这意味着购房者产权部分等同于商品住房,只不过其实际拥有的住房面积可能比较小。在本质上,这也是目前4亿左右“漂”的人群成为“有产者”的可行路径选择。再结合“先租后买”、“租售并举”,这也就是新的住房供应制度。
尽管楼市长效机制建设的框架是清晰的,但“一分设计、十分落实”。房地产的属地特征很突出,长效机制能否从顶层架构走向“落地”,还待地方政府的政策和细则。目前来看,各地租赁新政层出不穷,但政策导向上与国家有出入。首先,各地培育租赁市场,很大程度上是奔着招揽人才,比如深圳、上海、成都等,人才租赁住房是建设重点,并非意在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需求;其次,租赁市场能否培育好,关键是地方政府是否有让利的诚意。比如,上海超低价出让两宗租赁用地,但这是否能够常态化(而非个案),取决于地方是否有牺牲土地财政的决心。
共有产权住房确实顺应新市民、户籍无房户拥有产权住房的意愿。共有产权落地的理想方式,应当是土地“招拍挂”后政府让利,让利部分就是政府产权。但是,北京仍旧坚持“限房价、竞地价”的供地方式,折射出地方既想获得高地价,又想让房价下降,而压力则全部转向开发商。一旦商品房市场遇冷,开发商就不愿意参与。各地都公布了大规模的租赁住房建设计划,但均等化的教育等公共服务能否跟得上则不明确,之前保障房大规模建设也出现过类似问题。
因此,必须防止租赁住房建设成为地方拉动投资的政绩工程、面子工程,要避免租赁住房建了很多,但广大新市民不愿意租住,从而出现类似于保障房的空置、弃租等现象。由此,长效机制从设计到落地,也是一项系统工程,特别是配套制度改革上要同步推进,如基于租赁住房的公共属性,土地出让价高者得的“招拍挂”制度要改革,多用“招标”、少用“拍卖”。